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旌国土资〔2008〕93号
关于印发《县国土局2008年度创建“人民满意机关”活动实施方案》的通知
各国土中心所、各股室,收储中心:
现将《县国土局2008年度创建“人民满意机关”活动实施方案》印发给你们,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。
二OO八年八月十五日
抄送:县评议人民满意机关领导组、市国土局
县国土局2008年度创建“人民满意机关”
活动实施方案
为深化机关作风建设,提高机关效能,优化经济发展环境,为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,根据县委《旌德县2008年度评议“人民满意机关”活动实施意见》(旌发[2008]18号)文件精神,经研究,决定继续在全县国土资源系统开展创建“人民满意机关”活动。现结合我局实际,制定如下实施方案:
一、指导思想
以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,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旌德县委[2008]18号文件精神,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、改进工作作风、提高服务质量,全面履行工作职责,不断优化发展环境,为推进旌德国土资源管理事业发展、服务地方经济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作风保证。
二、目标任务
通过创建活动,进一步增强全县国土资源系统干部职工争先创优意识,牢固树立宗旨观念,切实改进机关作风,加大工作落实和推进力度,努力做到“学习风气有新转变,服务理念有新增强,工作创新有新突破,推动落实有新举措,机关效能有新提高,发展环境有新气象”,将局机关建设成为“学习型、创新型、效能型、服务型、廉洁型”的人民满意机关。
三、重点工作
2008年“人民满意机关”争创工作主要围绕县委、县政府实施“两大工程”和招商引资突破年活动,加强干部作风建设,推进机关效能建设再提高和优化发展环境措施再落实。围绕上述要求,抓好以下重点工作:
(一)落实科学发展观,认真履行部门职责
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努力破解保护资源与保障发展的难题,严格保护国土资源,正确处理好保护资源与保障发展的关系,加强建设用地供后跟踪管理,增强全社会节约用地、集约用地意识,紧紧围绕政府中心工作,积极服务“两区”开发建设,认真履行职责,努力实现保护资源与保障发展的共赢局面。
(二) 强化服务职能,健全科学行政程序
遵循“规范服务、方便群众、自我约束、廉洁高效”的原则,建立高效、快捷的国土资源管理行政程序,切实保障公民、法人和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。严格执行《限时办结制》、《服务承诺制》等规章制度,对土地登记发证、建设用地审批、采矿权登记发证、土地和矿业权出让、信访和案件查处等业务办理流程进行再梳理、再完善。认真落实业务办理程序、办理时限、收费依据和标准,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,提高办事效率,对确实不能减少的环节和材料,要一次性明确告之。
(三)加强基层站所建设,提高服务水平
强化国土所规范化建设,按照“管理规范、服务高效、环境优美、设施配套、作风优良”的要求,推进国土所各项基础工作,努力在思想作风、业务建设、基础设施等方面取得明显效果。要严格执法,热情周到服务,加强宣传管理工作,严禁乱收费行为,树立国土部门良好的新形象。紧紧围绕争创“人民满意机关”的要求,严格规范一言一行,一举一动,以服务的理念履行国土所各项职能。
(四) 树立宗旨意识,加强监督检查
时刻牢记为人民服务宗旨,实实在在为基层、为群众、为投资兴业者办实事、办好事。能办的事快办、立即办,不能办的事要耐心宣传解释清楚。对群众上访、投诉的问题必须及时受理,认真负责地办理。严格执行各项廉政纪律,严格执行机关效能建设七项制度和六条禁令,局、所、股室领导及关键岗位,必须以身作则,做一名廉政为民、勤政敬业、不贪不奢、人民满意的公务人员。局纪检组、办公室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对“加强效能建设、优化发展环境”建设情况的检查,并建立检查登记制度,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建议,对违反优化发展环境规定的人和事坚决予以责任追究。
四、实施步骤
创建“人民满意机关”活动分为三个阶段实施:
(一)创建阶段(2008年8月至10月)。根据本方案要求,结合工作实际,精心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积极开展创建活动,局争创工作领导组不定期开展督查指导,促进创建活动扎实开展。
(二)评议阶段(2008年11月至12月)。一是年底前结合“人民满意机关”评议活动的开展,邀请有关评议代表和局政风监测员召开座谈会,征求对我局开展活动的意见和建议。二是各股室、各中心所要按照评议内容的要求,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,自觉接受县满意机关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督查和评议,确保通过人民满意机关评议。
(三)总结及巩固提高阶段(2009年1月至3月)。认真总结创建活动情况,着重分析活动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,积极探索长效机制,巩固创建活动成果,并长期保持下来,真正成为人民满意机关。局党组将建立督查通报与奖罚制度,以考核评议为标杆,不定期进行通报。
五、主要措施
(一)成立机构。县局成立争创“人民满意机关”领导组,统一领导评议活动。日常工作由局办公室牵头负责,加强对评议活动的指导、协调。各股(室、中心、所)要将争创活动作为一件大事来抓,列入重要议事日程,坚持高标准、严要求,确保取得实效。
(二)广泛宣传。开展“人民满意机关”创建活动,是党和政府践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和党的宗旨,落实科学发展观,提升机关执行力的有效形式,是优化发展环境,促进各项事业又快又好发展的重要举措。全系统干部职工要充分认识到创建“人民满意机关”活动的重大意义,通过周一例会、局网站、政务公开栏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,形成共识,开辟专题栏目、刊登宣传典型事迹、体会等文章,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。
(三)上下联动。参加创建活动的各部门要根据局统一要求,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,制定切实可行的贯彻落实措施,明确创建目标和工作重点,采取有力措施,扎实推进创建工作。把创建活动与日常工作结合起来,与解决群众的热点难点问题结合起来,通过创建活动,让广大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国土资源系统整体作风的进一步改进。
(四)加强督导。局创建“人民满意机关”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全面掌握全系统创建工作动态,为局党组提供信息,当好参谋。对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加以总结和推广,对存在的问题要提出指导性意见和建议,并督促落实,年终组织对国土所、股室以争创工作为重点,进行广泛考核评比,对严重违规违纪,影响全局争创工作的人员将给予相应处分,确保“人民满意机关”创建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