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旌德县国土资源局简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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旌德县国土资源局是2002年4月根据县委、县政府党政机关机构改革工作的统一部署,由原土地管理局、农业区划办、矿产资源管理站合并成立的,为县政府工作部门。国土局机关行政编制7名,事业编制26名,现有工作人员32人。
国土资源局是为县政府负责国土资源管理行政执法的工作部门,其主要职责是: (一)贯彻执行有关土地、矿产资源管理的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和政策。
(二)统一管理全县城乡土地和矿产资源,编制并实施全县国土开发整治保护规划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、矿产资源保护利用规划、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遗迹保护规划。
(三)统一管理全县各类建设用地的征用、出让、划拨和组织审报工作;严格执行土地用途管制、实施基本农田保护工作;组织和管理土地整理开发复垦工作,确保耕地总量动态平衡。
(四)统一管理全县城乡地政、地籍工作。组织土地资源利用调查、地籍调查、土地统计工作;承担土地确权、定级和登记发证工作。
(五)负责全县土地市场和土地资产管理,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转让、租赁、作价入股、交易等有偿使用行为。
(六)依法管理、保护和合理开发矿产资源;依法办理矿业权登记、转让、审核、审批。
(七)依法对各类国土资源违法违章行为进行行政处罚;依法调处权属纠纷。
(八)承办县委、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。
国土资源局设以下八个职能股室(含二级机构):办公室、规划用地股、执法监察股、地矿股、地籍股、土地开发整理中心、土地收储中心(二机级构)、地产管理所。
2006年12月,完成乡镇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工作,撤销原有10个乡镇土地管理所,全县设置5个跨乡镇的国土资源管理中心所,作为县国土资源局的派出机构,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。分别为:旌阳国土资源管理中心所、蔡家桥国土资源管理中心所、三溪国土资源管理中心所、庙首国土资源管理中心所、白地国土资源管理中心所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