市国土局开展2010年汛前地质灾害调查及中型地质灾害点鉴定工作
为进一步做好2010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,根据国务院《地质灾害防治条例》和《关于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鉴定工作的通知》(皖国土资〔2009〕62号)等有关规定,全市汛前地质灾害调查和中型地质灾害点鉴定工作开展。
汛前地质灾害调查及中型地质灾害点鉴定工作主要任务,一是查明全市范围内所有地质灾害(隐患)点,掌握其分布、规模、稳定状态、发展趋势、威胁对象与范围(包括户数与人数),落实监测和防治责任单位、责任人、提出监测和防治措施等。市局负责对12个市级地质灾害(隐患)点进行调查,其余的地质灾害点由各县市国土资源局、宣州区分局自行组织调查。二是编制汛前地质灾害调查报告(含图表、照片)。三是对2010年度地质灾害进行预测分析,提出防治重点任务,编制《201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》。四是根据2009年度全市地质灾害(隐患)点排查结果,由市局组织专家对危害级别为中型的27个地质灾害点进行鉴定。
此项工作要求野外调查工作从3月1日开始至3月20日止,资料整理和报告编写工作从3月21日开始至4月15日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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