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干部职工继续教育学历深造有关问题的通知
各国土中心所,各股室、二级机构:
为鼓励本系统在编在职干部职工积极参加函授、自学等形式的继续教育,不断提高科学文化知识、专业技术水平和工作能力,更好地适应新时期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需要。经局党组研究,现将干部职工继续教育、学历深造的有关问题作如下规定:
一、凡本系统在编在职干部职工要求接受不脱产学历教育,继续深造的,必须由本人递交书面申请,报局党组研究同意后方可报名参加各类学历教育的入学考试。确保有计划、有安排,工作学习两不误。
二、凡参加本系统规定的学历教育或本专业的学历教育可享受学费报销,但必须属于国家承认的学历。原则上每人只享受一次学历教育的学费报销。未经批准或与专业不对口的学历教育的学费一律不予报销。
三、各种学历教育函授面授期间的考勤正常进行,不作为私假处理。
四、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。
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二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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